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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事业】娄底日报社公开招聘编辑记者公告
《娄底日报》1988年10月创刊,是中共娄底市委机关报。26年来,娄底日报社始终坚持“新闻立报、产业富报、管理强报、人才兴报”理念和“创新驱动、滚动发展”方针,已经形成“三报一网”(《娄底日报》、《娄底晚报》、《娄底手机报》和新新网)传媒格局,建成集采编、印刷、出版、发行、新闻实业于一体的报业中心,先后荣获国家署优产品、全省报业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近100项。
因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,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2005·第6号)、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》(湘人社发〔2011〕45号)和《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娄人社发〔2012〕161号)精神,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名入国家事业编制的编辑记者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岗位 | 名额 | 专业要求 | 学历要求 | 年龄要求 | 基本条件 |
编辑记者 | 5名 | 汉语言文学、新闻 | 普通全日制 第一批本科 及以上学历 | 本科生30岁以下(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研究生35岁以下(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)。 | ①思想政 治表现好; ②学习成 绩优良; ③身体健康。 |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14年6月30日至7月21日间的工作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5:00-17:30)。
2.报名地点:娄底日报社政工科(娄底市月塘街563号)。(报名联系人:吴盛强,联系电话:0738-6488219)
3.报名要求:①须由本人现场报名,填写《2014年娄底日报社公开招聘编辑记者报名登记表》,不能由他人代报代填。②须提供5张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高校学生处推荐材料。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、资料必须真实有效,否则取消其资格。③报名材料除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外,不予退还。
(二)资格审查
娄底日报社政工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。
(三)笔试、面试、体检
1.笔试(占总成绩的60%):通过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须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。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均为闭卷、100分制。笔试成绩为(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+专业知识考试成绩)÷2×60%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。
2.面试(占总成绩的40%):按招聘计划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: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。
3.体检: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和面试的合成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,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,递补不超过2次。体检标准按原省人事厅、省卫生厅《转发人事部办公厅、卫生部办公厅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的通知>》(湘人发〔2007〕202号)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发〔2010〕19号)规定执行。
(笔试、面试、体检的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)
(四)考核、公示、聘用
1.考核。体检合格后为考核对象,考核的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,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,体检合格后再递补为考核对象,递补不超过2次。
2.公示。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,在娄底人事信息网(http://www.ldrsj.gov.cn)公示7个工作日,在《娄底日报》公示1次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公示期内有异议,经查核属实且符合取消聘用的,即予取消拟聘资格,再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,体检合格后再递补为考核对象,考核合格即为拟聘对象、再行公示。
3.聘用。公示期满无异议,签订拟聘人员试用合同(没正式工作的试用期1年,有正式工作的试用期3个月)。试用合格者办理国家事业单位正式入编手续,入编后5年内不得参加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,如果隐瞒参加招考招聘被录(聘)用,我社一律不予接洽录(聘)用单位政审和办理转移人事档案、社保、医保等手续。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娄底日报社
2014年6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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